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云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2.现场信息查阅点:云乐镇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旌德县云乐镇刘村村上村街道63号云乐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线.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三)公开时限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242600;联系电线;传线。(二)申请内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收费标准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六)答复时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三、不予公开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旌德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3418250001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楼5层电话传线